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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在400万元特大诈骗案中,精准论证当事人的从犯地位,系统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拘留、逮捕到最终不起诉,周文达律师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了最佳结果,使其免于刑事处罚,重获自由。

案件详情

周XX律师经典案例:400万工程款诈骗案,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北京市西城区XX


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XX(化名),男,1976年出生,初中文化,案发前系某装饰有限公司员工

辩护人:周XX律师,北京市XX

同案人员:郝X、李X(均另案处理)

案情概述

2015年至2016年,在北京市顺义区拆迁村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施工过程中,郝X通过李X(均另案处理)指使被不起诉人XX等人通过虚开渣土清运监理单、虚报工程量等方法,骗取国家环境整治工程款人民币400余万元。其中,XX参与诈骗数额不足10万元。

2021年5月25日,XX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逮捕。经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于2022年3月23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侦查终结,以XX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管辖。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二次。


办案经过

本案系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的特大诈骗案,同案主犯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XX虽参与数额不足10万元,但仍面临实刑风险。周XX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以下辩护工作:

一、第一时间介入,成功争取取保候审

周XX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情。通过详细梳理,律师发现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基于此,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详细论证XX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涉案金额较小、系从犯、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好、家庭需要照顾。检察机关经审查后采纳律师意见,于2022年3月23日将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重获人身自由。

二、全面阅卷,精准把握辩护方向

周XX律师深入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对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的证据变化进行细致分析,精准锁定辩护突破口:

  1. 从犯地位明确:XX系受郝X、李X指使参与犯罪,仅负责具体执行工作,未参与犯意提起和犯罪所得分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

  2. 涉案金额较小:XX参与诈骗数额不足10万元,远低于主犯的400余万元,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3. 自首情节成立:X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

  4. 认罪认罚态度好:XX对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5. 无前科劣迹:XX系初犯、偶犯,此前一贯表现良好。

三、系统论证从犯地位,推动不起诉决定

周XX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证:

  1. 从犯依法应当从宽处理: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XX完全符合从犯的构成要件。

  2. 涉案数额较小:XX参与诈骗数额不足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较低幅度,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3. 自首情节依法从轻: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XX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构成坦白,可从轻处罚。

  4.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

  5. 综合情节符合免除处罚条件:X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涉案数额较小,综合全案情节,完全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四、有效沟通,促成不起诉决定

周XX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充分阐述XX的各项从宽情节及其真诚悔罪态度,恳请检察机关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出不起诉决定。律师特别强调:XX作为从犯,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远低于主犯;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其回归社会、照顾家庭。

本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最终全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结果

不起诉理由

北京市西城区XX经审查认为:

被不起诉人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但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据刑法规定,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不起诉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XX不起诉。


案例亮点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在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的特大诈骗案中,周XX律师精准论证当事人的从犯地位,系统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最初被刑事拘留、逮捕,到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周XX律师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了最佳结果,使其免于刑事处罚,重获自由。本案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通过精准把握从犯地位和量刑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专业价值。<|end▁of▁thinking|>周XX律师在本案中的核心价值在于:在400余万元特大诈骗案中,精准论证当事人XX的从犯地位,系统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
不起诉决定。从刑事拘留、逮捕到最终不起诉,周XX律师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了最佳结果,使其免于刑事处罚,重获自由。


  • 1970-01-01
  • 被告
  • 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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