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2023 年 1 月,被告赵XX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刘XX驾驶的电动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刘XX骨盆骨折、右股骨干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赵XX负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中国XX公司(以下简称 “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 100 万元商业三者险。原告因与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委托吕泽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 25 万余元。
二、办案经过
证据梳理与固定: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原告收集整理全部证据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被扶养人证明、财产损失凭证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诉讼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计算损失:依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司法鉴定意见,精准核算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等,确保赔偿请求合法、合理、有据。
庭审策略与应对: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部分费用不属保险责任、财产损失证据不足等抗辩意见,吕泽宇律师逐一回应,依据法律和证据有力反驳,主张各项损失均属法定赔偿范围,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促成公正裁判:通过充分的法律论证和证据展示,促使法院采纳了我方的核心主张,确认了事故责任划分和各项损失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三、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
XX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202,540.06 元;
XX公司向被告赵XX支付其先行垫付的费用 1,1112.34 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及被告赵XX承担绝大部分,原告仅承担 372 元。
四、律师点评
本案的核心在于证据的完整性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性。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是获得合理赔偿的关键。吕泽宇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细致的证据管理,不仅帮助当事人明确了法定赔偿范围,更在庭审中有效对抗了保险公司的抗辩,最终实现了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