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仲裁胜诉案
名称:陈某某诉某某公司、某某工程公司医疗费用争议案
裁决时间:2025年11月19日
裁决机构: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代理方:申请人
起因:申请人因工伤进行后续治疗,产生医疗费50789.4元,要求两被申请人支付该费用并承担连带责任,被申请人予以拒绝。
经过:申请人曾就工伤待遇提起仲裁及诉讼,法院判决两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次申请人就后续医疗费申请仲裁,被申请人辩称已履行赔偿义务、请求超时效等,仲裁委审查认定后续医疗费与工伤存在因果关系。
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后续工伤医疗费50789.4元,被申请人二承担连带责任。
结果关键词:胜诉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作为申请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梳理工伤治疗及后续医疗的证据链,论证后续医疗费与工伤的因果关系及两被申请人的连带责任,推动仲裁委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为委托人追回工伤后续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