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事辩护获缓刑案
名称:郭X犯盗窃罪一案
判决时间:2025年6月9日
判决法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被告人
起因:郭X与陈XX共谋,利用郭X在某某公司的工作便利,多次窃取公司TPU材料并销赃,涉案价值近1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犯盗窃罪。
经过:公诉机关指控二人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辩护人辩称本案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且被告人有退赔、谅解、如实供述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结果:法院判决郭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陈XX亦获缓刑。
结果关键词:缓刑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作为郭X的辩护人,从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有效辩护,提出被告人具有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如实供述罪行等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助力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最大限度减轻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