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与他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电鱼这一禁用工具在天然禁渔河道内捕捞水产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五个月。被告人委托罗贵容律师担任辩护人,律师经分析案件后,重点围绕被告人的法定从宽情节和酌定从宽情节制定辩护策略,同时推动被告人积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挡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与同案人共同缴纳了生态修复金,积极修复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虽有犯罪前科和违法劣迹,但综合全案情节,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法院采纳了罗贵容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同时没收作案工具。
律师价值
1.梳理法定从宽情节,夯实罪轻辩护基础:律师精准提取被告人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两项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结合《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论证对被告人从轻、从宽处罚的法律依据,为后续缓刑辩护奠定基础;
2.推动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增加酌定从宽筹码:律师结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环境犯罪特点,积极引导、推动被告人与同案人共同缴纳生态修复金,主动修复生态损害,该行为成为法院酌定从轻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也体现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
3.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提出缓刑辩护建议:律师在庭审中,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被告人适宜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充分论证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指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4.实现实刑转缓刑,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权益:律师的专业辩护使得法院充分考量各项从宽情节,对被告人作出缓刑判决,成功实现了“实刑转缓刑”,被告人无需在看守所执行刑罚,最大限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被告人工作和生活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