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某投资建设公司、原审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采信证据存在明显问题,遂委托河南XX律师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二、办案经过
曹方律师接受上诉人委托后,首先全面复盘一审案件材料,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发现一审法院直接采信被上诉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及自行制作的结算材料作出判决,存在关键事实未查清、证据采信不当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曹方律师精准提炼出两大核心上诉理由:一是案涉工程中强电工程的施工主体及工程量未查清,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载明有强电工程造价,但被上诉人自行制作的结算材料却未体现该部分,一审未核实该部分是否为上诉人实际施工;二是金属面油漆项目并非无工程量,该项目已实际施工,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却将其全部核减,一审未对该实际施工事实予以查清。
同时,曹方律师围绕上诉理由,整理二审调查所需的相关证据,明确各方就实际施工项目、工程量存在的重大争议,在庭审及调查中清晰向二审法院阐述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漏洞,论证案涉结算材料存在不客观、不准确情形,不应被直接采信,充分主张本案需进一步查清事实后方能作出裁判。
三、案件结果
依托曹方律师精准的争议焦点梳理、充分的事实论证及专业的上诉主张,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曹方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同时裁定退回上诉人预交的全部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的上诉诉求得到全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