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诈骗案(报警全流程陪跑)
【案情简介】
当事人:多名女性受害人,分别居住于上海、南通、盐城等地。
嫌疑人:李X,男,无固定职业。
2019年至2024年间,李X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多名女性,对外谎称自己是公务员、工程老板或国企管理人员,父母系政府领导或企业主,驾驶的XX、XX等车辆系本人所有。李X在与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以“父亲工程资金周转”“母亲生病急需用钱”“公司经营困难”等理由,多次向被害人借款。
经查,李X同时与上海、南通、盐城三地至少五名女性保持恋爱关系,累计借款金额超过百万元。其中一名被害人刚毕业工作,被诱导网贷50余万元,并怀孕;另一名被害人将多年积蓄全部出借。
被害人多次催讨,李X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出具借条但拒不还款,或失联。
【办案经过】
部分被害人曾单独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李X在事发后主动出具借条、归还少量款项,公安机关认为属于经济纠纷,未予刑事立案。
2024年,多名被害人通过社交群取得联系,共同委托叶律师介入处理。叶律师接受委托后,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整合被害人信息。通过被害人相互联络,确认李X同时与多名女性交往、借款的事实,形成证据链,证明其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故意。
第二,收集虚假身份证据。核实李X所称的工作单位、家庭背景、车辆信息,发现其并非公务员,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父母亦非政府人员,所有身份信息均系伪造。
第三,查找非法占有意图的证据。在被害人聊天记录中,发现李X曾向其中一人炫耀“从另一个女的那儿骗了几十万,不用还”等内容,直接证明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四,梳理借款记录和谎言对应关系。将李X向不同被害人编造的借款理由进行对比,发现时间、金额、事由相互矛盾,进一步印证其虚构事实的行为。
叶律师将上述证据整理成书面材料,形成报案文书,陪同被害人前往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诈骗罪立案条件,于2024年11月对李X刑事拘留。
【案件结果】
李X被刑事拘留后,因涉案资金已被挥霍,无力退赃,目前仍处于羁押状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该案中,因叶律师介入及时、证据收集充分,公安机关顺利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多名被害人的损失虽暂未追回,但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