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听过这些话:“离职的同事都不发提成”“项目款没到账,再等等吧”。然后,就是无尽的沉默和被拉黑的结局...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者提成工资维权成功案例,不仅体现了法院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彰显了法律对用人单位不诚信行为的否定态度。
【案件分析】
(一)基本案情
原告于2023年2月入职被告成都XX,从事销售工作。在职期间,他参与了一项建筑工程资质升级项目,项目总金额90余万元。按照公司提成制度,原告应获得其中6%的提成,共计16,245元。
然而,在原告2024年3月离职后,公司以“第三方资阳公司未支付尾款”“离职员工不发提成”等理由,拒绝支付该笔提成。原告遂委托我所提起诉讼。
(二)焦点问题
1.被告成都XX是否应承担支付提成的责任?
2. 劳动者主张提成,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3. 用人单位以“未收款”“员工离职”为由拒付提成,是否成立?
【诉讼经过】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四川XXX事务所杨平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全面梳理原告长达数月的项目跟进记录、微信沟通凭证及工资发放流水,精准锁定公司内部关于提成比例与业绩分配的关键证据,巧妙突破被告以“关联公司签约”“未收到回款”等为由的抗辩壁垒。面对仲裁败诉的不利局面,律师团队深入剖析劳动报酬权属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精准制定诉讼策略,庭上据理力争,最终成功推动法院采纳我方观点,一举逆转判决,为原告赢得全额提成胜诉判决:判令被告支付16,245元提成工资,案件受理费亦由被告承担。这份胜诉不仅捍卫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更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复杂劳动争议中的关键作用:以法律为剑,为正义护航。
【案件结果】
○ 原告已初步证明公司存在提成制度;
○ 公司未举证否定提成存在或支付条件未成就;
○ 结合项目金额90.25万元、业绩三成归属、提成比例6%等事实,支持原告主张的16,245元提成工资。
判决结果:被告成都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16,245元。
【办案亮点:证据链构建 + 举证责任转移】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劳动者是否完成了提成支付条件?公司是否应承担支付责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杨平律师通过以下策略成功说服法院支持我方主张:
1. 构建完整证据链,证明提成制度存在
● 提供入职前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提成最低6%”;
● 提交工资表,证明公司曾向原告发放过提成;
● 提交离职后与“某姐”的微信记录,内容提到“离职同事不发提成”,侧面印证提成制度存在。
2. 合理主张业绩归属,证明劳动者参与项目
● 虽合同由关联公司“第三方绵阳XX”签订,但结合聊天记录、业绩说明等证据,证明王X作为被告成都XX员工实际参与该项目;
● 法院认定两公司为关联公司,劳动者参与项目具有合理性。
3. 推动举证责任转移,倒逼公司举证
● 公司未提供书面提成制度、未说明提成计算方式;
● 法院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认定劳动者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转移至用人单位;
● 公司未举证,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适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风险提示】
提成工资并非“公司说了算”,而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的合法报酬。我们建议:
✅ 入职时留存提成制度的证据:如面试记录、培训材料、聊天记录等;
✅ 工作中保留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业绩说明、客户对接记录;
✅ 离职时注意沟通记录保存:如公司以“离职不发提成”为由拒绝,反而是证明提成存在的有力证据;
✅ 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仲裁时效为一年,切勿拖延;
✅ 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提成案件往往涉及证据组织、举证责任分配等专业问题,律师介入能极大提高胜诉率。
“提成是销售的生命线。”它不是企业对员工的“施舍”,而是基于契约精神与劳动付出的对价。
如您遇到类似劳动争议问题,欢迎联系我们,XXX为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