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上诉人刘X因与被上诉人徐X离婚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委托刘友梅律师向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刘X抚养且徐X每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凭票各担50%,并要求徐X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理由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二、案件总结
本案由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独任审理,刘友梅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一审判决焦点,梳理双方感情破裂及子女抚养的核心事实,在法院主持的调解阶段,积极与对方及承办法官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合法有效调解协议:刘X与徐X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刘X直接抚养,抚养费由刘X自行负担;刘X于约定期限内支付徐X经济帮助费10000元;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承担,离婚相关争议全部了结;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减半收取,由刘X负担。本案二审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刘X的离婚及子女抚养权核心诉求成功实现。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剖析案件,制定二审策略:律师深度研究一审判决内容,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结合当事人离婚、争取抚养权的核心诉求,制定针对性的二审诉讼与调解策略,向法院清晰阐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及子女由女方抚养的合理性,为诉求实现筑牢基础。
2. 专业推动二审调解,落地核心诉求:律师充分发挥二审诉讼与调解谈判的专业能力,积极对接法院与被上诉人,就离婚、子女抚养权等关键问题反复协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达成,成功帮助当事人实现离婚及直接抚养婚生女的核心诉求,一次性了结离婚相关全部争议,高效化解二审离婚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