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因与郑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号(2021)黔 26 民终 XXX号。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委托我方李XX律师团队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
一审法院判决解除案涉劳务分包合同,判令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支付郑XX工程款 160177 元及相应利息。我方委托人不服,认为案涉合同因对方无资质应属无效、工程质量不合格付款条件未成就、工程款应按双方约定 73% 结算并扣减已付 5000 元,遂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法院支持原告多项诉求,判令我方委托人支付高额工程款及利息。二审中,我方律师围绕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标准、已付款项扣减等核心争议点展开专业抗辩,提交现场视频等证据佐证主张。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我方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我方委托人仅需支付郑XX工程款 56338.8 元及对应利息,同时大幅调整案件受理费承担比例,委托人需承担的费用显著降低,二审改判实现工程款支付金额大幅核减,成功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三、律师价值
- 1、精准剖析案件症结,制定针对性上诉策略:律师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精准指出一审判决在合同效力认定、工程款结算、款项扣减等方面的错误,围绕合同无效、付款条件未成就等核心点制定全面上诉抗辩方案,直击案件关键。
- 2、扎实举证质证,充分佐证抗辩主张:二审中提交案涉工程现场视频等关键证据,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原有证据,充分质证反驳对方主张,有效证明工程未完工的客观事实,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提供有力依据。
- 3、专业法律论证,推翻一审不当认定:从法律层面论证案涉合同因承包人无资质应属无效,同时主张工程款应按双方约定的 73% 结算并扣减已付 5000 元,法院采纳相关意见,大幅核减应付工程款金额,纠正一审错误判决。
- 4、把控诉讼全程,最大程度降低委托人损失:全程把控二审诉讼流程,就案件受理费承担比例等细节积极主张,推动法院调整诉讼费分担方式,委托人需承担的诉讼费用大幅减少,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最大程度降低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