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福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X。
上诉人某财产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X、刘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福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X。
上诉人某财产保险公司某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X、刘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89 6989 5105
YangFulawy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