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基本情况
被告人房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提起公诉。2022 年 1-2 月,房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借名下 7 张银行卡,银行卡单向流入资金 66 万元,其中 3 万元经查证为诈骗资金。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帮信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退赃且符合条件可适用缓刑。房XX对指控无异议并认罪认罚,庭审中查实其已退缴违法所得 1 万元,法院审理后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办案经过
被告人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前后3次远赴河北省办理案件,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核实涉案资金数额、违法所得及被告人主观认知等关键事实。庭审中,律师提出房XX认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且已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充分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房XX作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帮信罪的定罪量刑需结合犯罪情节、违法所得及悔罪表现综合判定。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是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可依法适用缓刑。该案警示公民不得出借银行卡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同时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