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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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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杜律师三赴河北细致取证,围绕认罪认罚、初犯退赃等核心情节发表精准辩护意见,力促法院采纳建议,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案件详情

案情基本情况

被告人房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提起公诉。2022 1-2 月,房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借名下 7 张银行卡,银行卡单向流入资金 66 万元,其中 3 万元经查证为诈骗资金。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帮信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退赃且符合条件可适用缓刑。房XX对指控无异议并认罪认罚,庭审中查实其已退缴违法所得 1 万元,法院审理后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律师办案经过

被告人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前后3次远赴河北省办理案件,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核实涉案资金数额、违法所得及被告人主观认知等关键事实。庭审中,律师提出房XX认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且已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充分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房XX作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帮信罪的定罪量刑需结合犯罪情节、违法所得及悔罪表现综合判定。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是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可依法适用缓刑。该案警示公民不得出借银行卡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同时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1970-01-01
  • 被告
  •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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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至 2017 年,我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2015 年,我顺利通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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