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小三财产离婚后发现,一审败诉!成都XX二审硬刚,追回近 20 万!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典型的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夫妻共同财产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由上海XX律师作为上诉人P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代理。PX与XX 20XX 年登记结婚,20XX 年 X 月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XX与L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在 20XX 年 X 月至 20XX 年X月间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多种方式向L某进行多笔转账,其中包含 520 元、13.14 元等具有特殊情感意义的金额,还有多笔备注 “情人节快乐”“亲爱的生日快乐” 等字样的转账。经统计,XX向L某转账总额与L某向XX转账总额存在 XXX元差额,该款项系PX与XX的夫妻共同财产,XX的赠与行为未取得PX同意。PX为维护自身财产权益,诉请法院判令L某返还上述差额款项,顾丽媛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了专业的诉讼策略。
二、案件经过
本案一审由四川XXXX人民法院审理,庭审中,顾丽媛律师向法院提交了XX与L某的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XX的当庭陈述等多项证据,充分证明XX与L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案涉转账款项属于未经配偶同意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同时明确主张案涉差额款项应予返还。但L某一方辩称其与XX存在投资关系,案涉XX万元转账为投资款,且双方存在大量经济往来,无法认定转账性质为赠与。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PX并非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主体身份不适格,且XX与L某之间经济往来复杂,多数转账未备注用途,无法认定转账为赠与,最终判决驳回PX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PX在顾丽媛律师的专业分析与建议下,决定提起上诉。顾丽媛律师迅速梳理一审判决存在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精准锁定上诉核心要点:一是一审法院未对X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作出明确认定,该事实系判断赠与行为效力的关键基础;二是一审法院对案涉转账性质的认定脱离客观事实,L某所称的 “投资关系” 无任何交易备注、投资约定及分红记录佐证,且XX当庭予以否认;三是PX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有权主张无效赠与的款项返还。
二审阶段由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审理,顾丽媛律师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发表上诉意见,针对L某一方的抗辩理由逐一驳斥,重点指出:X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案涉转账发生在PX与XX婚姻存续期间,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L某所称的投资款已由XX通过C某账户予以返还,且L某在统计转账金额时存在重复计算、遗漏款项的情形,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同时明确PX仅主张返还差额款项的一半即XXXX元,系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合法处置。
三、案件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完全采纳了顾丽媛律师的上诉意见,作出(20XX)川XX民终XXX号民事判决书。
(一)依法撤销一审判决;
(二)改判L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PX退还人民币 XXXX元;
(三)对诉讼费用的承担作出重新划分,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PX与L某各承担一半。
本案最终实现一审败诉后的二审成功改判,PX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判决也为同类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四、律师价值
本案从一审败诉到二审改判的全过程,充分彰显了顾丽媛律师深厚的专业功底、精准的案件研判能力和扎实的诉讼实操能力,其专业价值在案件代理的各个阶段均得到充分体现。
在案件研判层面,顾丽媛律师精准把握婚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的核心法律要点,明确《民法典》中公序良俗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的适用规则,一审败诉后迅速定位一审判决的核心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极强的上诉策略,为二审改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证据梳理与庭审辩论层面,顾丽媛律师对案涉海量转账记录进行精细化梳理,准确统计款项差额,同时整合短信记录、当庭陈述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不正当男女关系及赠与行为的存在;庭审中,面对对方的抗辩理由,顾丽媛律师逻辑清晰、辩驳有力,精准指出对方在事实陈述与金额统计中的漏洞,让法官充分采信我方主张。
在当事人权益维护层面,顾丽媛律师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一审败诉后及时为当事人分析案件走向,打消当事人的维权顾虑,坚定其上诉的决心;同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建议当事人主张返还差额款项的一半,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提高了诉讼请求的实现概率,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近XX万元的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