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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萍律师 在线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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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案件简介

2023 年 2 月底至 3 月期间,A 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宁波市某区多处地点提供赌具,雇佣 B 某负责望风,招揽多名赌客以牌九方式聚众赌博,期间共计抽头获利 2.8 万余元,其中 B 某参与望风期间抽头获利 2.1 万余元。2024 年 3 月,A 某、B 某因本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诉机关以赌博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指控 A 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A 某委托浙江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服务。

办案经过

王莉萍律师接受 A 某的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开展全面的办案工作。律师首先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具体细节,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案件相关情况,稳定当事人情绪;随后,仔细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逐一梳理和分析,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

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王莉萍律师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提出多项有效辩护意见:其一,当事人 A 某系初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较小;其二,A 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三,A 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其四,A 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自愿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积极弥补自身行为造成的危害;其五,A 某系残疾人,存在特殊身体情况。律师据此请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 A 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对王莉萍律师提出的各项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赌博罪罪名成立,同时综合考量 A 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情况等多项因素,认为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最终法院判决:A 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本案辩护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当事人获得缓刑处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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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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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萍律师 中共党员, 高级合伙人 ,税盟盟员,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入行10年, 鄞州区优秀党员律师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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