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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一审被驳回起诉,二审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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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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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作为委托人的全程诉讼代理人,从一审驳回起诉到二审上诉,再到刑事案件审结后的重审,律师始终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及时告知案件进展及维权节点,统筹协调全流程诉讼事宜,最终帮助委托人实现了债权,维护了其合法的财产权益

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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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A】与【被告A】系师生关系,因资金往来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原告A】诉请法院判令【被告A】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一审法院以案件涉及正在侦查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为由,裁定驳回【原告A】的起诉。【原告A】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后刑事案件宣判后,【原告A】再次起诉要求【被告A】偿还借款。黄蓉律师作为【原告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其参与本案二审及重审诉讼活动。

案件总结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纠纷确涉及正在侦查的刑事案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后所关联刑事案件宣判,【原告A】再次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存在多笔资金往来,【原告A】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能够印证双方的借贷合意,【被告A】辩称款项系投资款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法院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结合双方对账确认的金额,判决【被告A】偿还【原告A】借款本金几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原告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1. 一审裁定后上诉策略制定:一审法院以案件涉及刑事案件为由驳回起诉后,律师第一时间分析案件法律关系,精准区分“本案民间借贷关系”与“案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的主体、法律事实差异,制定针对性的二审上诉策略,撰写详细的上诉状,清晰阐述“本案与刑事案件非同一事实、非同一法律关系,应作为民事案件审理”的核心观点,代理原告提起上诉;

2. 二审程序代理与后续准备:全程参与二审诉讼活动,在庭审中就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关联性进行充分举证辩论,虽因刑事案件尚未审结导致二审维持原裁定,但律师及时向委托人释X裁判结果及法律依据,同时告知后续维权途径,待刑事案件宣判后,第一时间启动重审准备工作;

3. 重审阶段证据梳理与固定:刑事案件宣判后,律师全面梳理原、被告双方多年的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资金往来明细,逐一核对款项金额、时间,同时固定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关键证据,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微信群聊记录等,重点提取被告认可借款事实、承诺还款的内容,形成完整的借贷证据链;

4. 庭审抗辩与借贷关系认定:重审庭审中,针对被告“款项系投资款非借款”的抗辩意见,律师结合证据逐一反驳,举证证明被告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共同投资合意,且被告在多次沟通中均认可借款事实、未对借款金额提出异议,同时准确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向法院充分阐述借贷关系成立的事实及法律依据,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5. 借款金额与利息的精准主张:结合双方对账确认的借款金额,律师精准主张借款本金数额,同时依据法律规定主张逾期利息(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明确利息的起算时间、计算标准,为委托人争取合法的利息赔偿,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核心诉讼请求,为委托人追回借款本金及相应逾期利息,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债权;

6. 全程维权指导与权益实现:作为委托人的全程诉讼代理人,从一审驳回起诉到二审上诉,再到刑事案件审结后的重审,律师始终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及时告知案件进展及维权节点,统筹协调全流程诉讼事宜,最终帮助委托人实现了债权,维护了其合法的财产权益。


  • 2020-03-01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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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个人概述 黄蓉律师自执业以来,任职于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现任管委会副主任等多项重要职务,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她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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