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宋晓律师 在线
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2999
    服务人数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原告:张X,男,1993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海阳市xx镇xxx村43x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X,山东XX律师。
      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x北XX。

负责人:赵XX。

被告:山东XX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官扎营街道世贸天城XX、xB-x号楼1-13xx-1。
      法定代表人:王XX。

原告张X与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xXX公司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的运费合计为91490元,并自2024年1月1日起至两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2、本案的诉责险担保函费用500元由两被告承担。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1月原告在熟人的介绍下到被告公司处购车并从事运输服务业务,由被告公司给原告提供运输业务,被告公司从中每单运输业务中抽成。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未给原告结算运费91490元,原告的妻子已通过微信跟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的负责人赵XX进行过明确对账,因被告公司的违约行为2024年1月起原告不再给被告公司提供服务。因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为被告xXX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运费,望判如所请。

两名被告未作答辩。

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原告主张,原告自2021年1月起到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处从事运输业务,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自2023年9月至12月尚欠原告运费共计90490元未付。原告提交原告妻子马XX与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赵XX的微信聊天记录为证。

另查明,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为被告xXX公司的分支机构。

原告提交保全保险费发票一张,主张为本次诉讼支出保险费500元。

本院认为,本案系运输合同纠纷。二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和质证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原告履行了运输义务,现要求被告xXX公司烟台分公司支付运费9049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被告迟延付款给原告造成利息损失,本院酌情予以支持:以90490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7日立案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保全保险费系诉讼必要开支,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xXX公司烟台分公司作为xXX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法律行为,其产生的民事责任亦应由xXX公司承担,故xXX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X运费9049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90490元为基数,自2024年6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X保全保险费损失500元;

三、驳回原告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00元,保全费940元,由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XX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宋晓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宋晓律师
5.0分服务:2999人执业:9年
宋晓律师
13706201****0975 执业认证
  • 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 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6号南山商务1楼206室
宋晓律师,法学专业学士,现职业5年,擅长办理民商事合同纠纷、家庭继承纠纷、股权纠纷、刑事辩护案件等多个方面案件。宋晓律师...
  • 182 5459 6633
  • sx1825459663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