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多车事故理赔难,李律师全程攻坚,助伤者获赔近50万!
2024年1月某日22时10分,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499公里200米处发生四车连环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被告刘XX驾驶重型牵引载货货车,与前方停驶的杨波车辆追尾,接连撞击王XX驾驶的车辆、周庆驾驶的车辆,造成多车损坏、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原告岳XX作为王XX车辆的乘员,在事故中遭受重创,经诊断为头皮挫伤、面部挫伤、双侧多根肋骨骨折、左手掌骨骨折、胸骨骨折、双侧胸腔积液等多处损伤,伤情十分严重。
经交警部门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及其他驾驶员、乘员均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紧急送往凌海市大凌河医院救治,住院19天,后续又前往其他医院复查,产生了多项医疗费用。因伤情严重,原告不仅身体承受巨大痛苦,还无法正常工作,家庭失去收入来源,同时需要家人长期护理,其父母年事已高、两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家庭经济与生活陷入极大困境。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我作为代理律师提起诉讼。本案争议焦点突出:一是多家保险公司对无责交强险赔付、赔偿范围与金额存在较大争议,XXX某支公司、XXX公司均抗辩无责不赔;二是原告伤情复杂,需精准鉴定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三是涉及多名伤者,需合理预留保险份额,同时完整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等十余项损失。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固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被扶养人关系证明等全部关键证据,依法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三期鉴定及车辆损失评估。经专业鉴定,原告双侧肋骨骨折累计12根以上,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车辆损失经评估为20900元。庭审中,我针对多家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结合法律规定逐一驳斥,明确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法定适用规则,清晰阐述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与合理性,重点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易被忽视的损失项目。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90598.72元,判决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两家无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义务,原告成功获赔近50万元。本案通过专业的证据梳理、精准的鉴定申请、有力的庭审抗辩,彻底解决了多车事故、多保险公司理赔的复杂难题,为伤者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切实保障了交通事故伤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