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赠情人数十万,律师精准维权,全额追回12万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结果
确认丈夫赠与第三者124782.42元的行为无效;
判令第三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124782.42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第三者承担。
案情内容
委托人李XX与丈夫李X于2008年登记结婚,期间短暂离婚后于2017年复婚,婚姻关系持续稳定。但李X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被告赵X保持不正当情人关系,还在李XX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赵X,严重侵害李XX的财产权益。
李XX发现后悲愤交加,委托我提起诉讼,最初统计2022-2023年转账金额便达17万余元,完整梳理后诉请返还总额519502元。庭审中,赵X极力否认赠与事实,提出多项抗辩理由:主张双方是账目往来,称自己曾向李X转账28万余元应予以抵扣;辩称5万元转账是替李X偿还借款,并非赠与;还提出李X使用其信用卡套现未还,试图减免返还金额,甚至指出原告证据存在重复计算,意图降低应返还款项。
面对对方复杂抗辩与混乱资金流水,我作为代理律师,逐一梳理2017年至2024年双方全部转账记录,精准区分赠与与往来款项,固定李X与赵X存在不正当关系的核心证据,明确案涉款项均为基于情人关系的无偿赠与,并非合法经济往来。同时严格核对每一笔转账金额,驳斥对方重复计算、代为还款、信用卡套现等无证据支撑的主张,向法庭清晰阐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第三者应全额返还所得财产。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核心观点,认定李X赠与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无效,驳回赵X部分抗辩理由,最终判决赵X返还李XX124782.4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赵X承担。本案成功为无过错方追回财产,有力打击婚外情侵权行为,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