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多年未还借款终追回 —— 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审理全案胜诉
案件简介
委托人因资金周转需要,于 2014 年向对方出借大额资金,对方仅归还部分款项后长期拖欠剩余借款。经委托人多次催要,对方于 2019 年重新出具借条确认欠款金额及还款期限,但到期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人委托陈XX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办案经过
1. 证据梳理与固定:陈XX师接收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整理银行转账凭证、前后两份借条、收条等核心证据,清晰还原借款交付、部分还款、重新确认债权的完整事实链条。
2. 诉讼方案制定:结合案件事实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诉讼请求,明确借款本金金额、逾期利息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确保诉求合法合理。
3. 庭审程序推进:案件受理后,对方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陈XX师按时到庭参与庭审,当庭举证、陈述案件事实,完整阐述代理意见,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委托人全部诉讼请求。
4. 法律依据适用:依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主张对方未按期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偿还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陈XX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对方应履行还款义务,最终作出如下判决:
1. 对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委托人借款本金 450000 元;
2. 对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委托人逾期利息(以 4500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8 月 30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 计算);
3. 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
本案以委托人全案胜诉结案,成功帮助委托人追回拖欠多年的借款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