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涉嫌盗窃罪一案 —— 高XX律师深度介入促成酌定不起诉
(1)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陈X,在福州市晋安区员工宿舍内,两次窃取被害人王X现金共计5600元,并将部分款项用于购买苹果14PRO手机。案发后,陈X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至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辩护律师工作内容本案由高XX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启动全方位辩护策略,开展以下关键工作:1、全面阅卷与证据梳理: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包括银行流水、监控视频、笔录、扣押清单等7类证据;2、精准识别“初犯”、“在校身份”、“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有利情节,构建从轻处理基础。3、法律检索与类案比对:检索近3年福建省内类似盗窃金额、学生身份、退赔谅解的不起诉案例;提炼司法实践中对“轻微犯罪+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低”的从宽处理趋势,形成书面《类案参考报告》提交检察院。4、多方沟通协调:主动联系办案检察官多次,当面陈述辩护意见,强调陈X系在校生、无前科、家庭困难、主观恶性小;5、协助当事人及其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推动签署《谅解书》,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附具在校证明、悔过书、赔偿凭证材料等。6、程序权利保障
确保当事人充分知悉认罪认罚法律后果,协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3)案件结果
经高XX律师系统性工作与专业争取,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最终认定:“陈X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已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2023年6月15日,检察院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陈X不予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