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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案件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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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 在线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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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孙伟伟律师的全程专业辩护,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依法对刘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圆满办结,当事人彻底免于刑事追责。

案件详情

    孙伟伟律师办结一起涉嫌袭警罪刑事案件,凭借对妨害公务类案件的精准法律解读与专业辩护策略,成功推动检察机关对涉案当事人刘XX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圆满终结,再次彰显了青岛刑事律师孙伟伟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刑事案件中的过硬辩护实力。

   本案中,当事人刘XX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民警接警后至现场依法处置,刘XX在处置结束后阻拦民警离开,过程中实施了拉拽、推搡民警等行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持续加大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袭警罪案件入罪标准明确,辩护空间相对有限,一旦罪名成立,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案件办理过程中,孙伟伟律师接受委托全程介入辩护工作。作为拥有 8 年刑事辩护执业经验的青岛本地专业刑事律师,孙伟伟律师办理过大量妨害公务、袭警类刑事案件,对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暴力性认定标准与司法裁判尺度有着极为精准的把握。

    介入案件后,孙伟伟律师全面调取并审查了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当事人供述、民警询问笔录等全部案件材料,精准锁定本案核心辩护要点。孙伟伟律师提出,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具备袭警罪所要求的暴力性与危害性,从全案证据来看,当事人的行为虽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民警正常执行公务,但不具有对民警人身造成伤害的现实危险性,其行为本质更符合妨害公务罪的行为特征,且当事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依法可作不起诉处理。

   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袭警罪案件是否必须取得民警谅解书的争议问题,孙伟伟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与立法原意,向办案机关提出,袭警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执法秩序,而非民警个人的人身权益,因此该类案件的被害人并非执行公务的民警,案件办理不应将取得谅解书作为不起诉或缓刑的必备前提,该观点最终得到了办案机关的认可。

    最终,经过孙伟伟律师的全程专业辩护,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依法对刘XX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圆满办结,当事人彻底免于刑事追责。

作为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孙伟伟律师表示,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必须得到坚决维护,任何暴力袭警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应当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精准把握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作为青岛刑事律师,始终以专业的法律能力,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公正的处理结果,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 1970-01-01
  • 被告
  •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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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信息概览 孙伟伟律师,女,法学学士,自执业至今,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并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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