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
黄传斌律师 当前活跃
北京海勤(厦门)律...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1131
    服务人数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黄传斌律师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精准把握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适用要点,围绕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出具终本裁定书等核心事实,充分举证并清晰论证,成功助力当事人获判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为当事人实现债权扫清关键障碍,彰显专业的商事诉讼办案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水平。

案件详情

基础案情
原告为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系黄传斌律师(福建XX事务所专职律师);被告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五人。此前,原告曾与公司发生纠纷,原告及曾某某、戴XX、胡XX、林XX(二)、林XX(三)五人均未该公司股东,法院判令某某公司向原告退还款项 163000 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撤销股东身份,办理公司股东涤除手续之后,因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作出终本裁定书。为实现债权,原告起诉要求其他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经法院审理,法院最终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股东也已经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黄传斌律师
黄传斌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黄传斌律师
5.0分服务:1131人执业:8年
黄传斌律师
13502201****2405 执业认证
  • 北京海勤(厦门)律师... 主任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 厦门市湖里区双狮北路海上世界1号楼504室
黄传斌律师,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主要业务:刑事辩护、离婚诉讼、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
  • 136 9699 7072
  • hcb54956361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