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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胜诉】黄传斌律师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金某某成功辩护,检察院 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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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传斌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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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传斌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紧扣受害人过错、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关键情节,依据法律提出相对不起诉辩护主张,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并充分论证金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的辩护要点,其意见被检察院全部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不起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被不起诉人金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金某某委托福建XX黄传斌律师担任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律师经阅卷、核实案情后,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申请书,请求对金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决定结果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金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被告
  • 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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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传斌律师,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主要业务:刑事辩护、离婚诉讼、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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