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160余张手机卡涉帮信罪,曹律师精准辩护获轻判,罚金大幅降低
代理方向
被告人刑事辩护,争取坦白认定、认罪认罚从宽、退赃从轻、罪责区分及涉案财物合理处置
判决结果
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扣押手机用于折抵罚金,其余扣押物品没收。
我的价值
全程精准辩护,协助当事人认定坦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推动退缴违法所得;在共同犯罪中区分罪责,降低当事人责任,实现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轻判结果,妥善处理涉案财物,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内容
本案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当事人参与收售他人手机卡160余张,并雇佣人拨打电话引流,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了帮助,被认定情节严重,面临刑事处罚。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经过,在审查起诉阶段仔细梳理微信、支付宝交易明细、聊天记录、通话清单、快递收发记录等全部证据,精准锁定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针对案件定性,我向公诉机关与法院明确阐述,当事人并无诈骗共同故意,仅存在帮助行为,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该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
在量刑辩护环节,我重点围绕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积极配合退缴违法所得,有明显悔罪表现等核心从轻情节展开辩护。同时,在共同犯罪中,详细区分各被告人作用大小,论证当事人所处地位与所起作用相对较小,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理想辩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