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成功改判!协助组织卖淫案刑期从二年十个月降至二年六个月
案情内容
本案是一起涉案规模大、现场查获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件。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以来,同案人员租赁场所,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非法获利50余万元。我的当事人受雇佣参与其中,负责接待嫖娼人员、通知卖淫人员上钟、收取嫖资等工作。
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36人,涉案人员众多、获利多、证据多。一审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辩护工作开始后,我仔细研读全案的证据材料、一审的庭审笔录、上诉状,发现一审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量刑畸重的问题。结合全案情节,我确定二审核心辩护思路:第一,一审法院认识事实不清,认定卖淫人员的人数有问题;第二,当事人未参与场所决策、利润分配,仅是底层角色,没有任何获利,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第三,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第四,当事人一直认罪认罚,因为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的量刑建议过重,就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是一直愿意认罪认罚,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其认罪认罚的情节;第五,结合本案的持续时间、当事人的具体工作、没有获利等事实和情节,一审法院机械司法,仅关于卖淫人员人数众多和非法获利,没有考虑到个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和情节,量刑畸重。
我在二审阶段提交详细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证一审事实认定不清、量刑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从轻量刑。二审法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辩护意见,明确认定一审量刑偏重,依法予以调整。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对当事人的量刑部分,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较一审减少四个月刑期,改判效果显著。
本案在涉案人数多、获利高、社会影响大的情况下,通过二审精准辩护实现实质性减刑,充分体现刑事律师在上诉阶段的专业价值,为同类重大涉黄案件二审改判提供了成功范例,也让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感受到公平与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