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杨X系嘉兴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杨X与丈夫崔X以公司名义签订代理销售合同,招聘业务员通过往来销售酵素益生菌、大豆蛋白棒等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业务员利用包装成帅哥的引流账号在社交平台有针对性地添加有减肥需求的女性,通过日常聊天或者建立暧昧情感关系获取被害人信任后,编造在减肥师傅的指导下成功瘦身且不反弹的虚假经历,诱导被害人添加同一业务员或其他业务员使用的“师傅号”,使用“师傅号”业务员虚构自己是专业体重管理师的身份,再诱骗被害人购买上述产品。经调查,被告人杨X和其丈夫崔X涉案金额86万余元。崔X另案已判处十一年。
二、律师代理思路
1.法律问题:杨X构成主犯还是从犯?如何争取杨X缓刑?
2.原因分析:1、辩护人认为杨X属于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杨X虽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的主要事务是其丈夫崔X处理的,杨X在公司中仅负责公司其中一个部门的业务管理,以及部分财务转账,杨X并不负责培训业务员,也不负责管理其他部门业务员,因此在诈骗中起到的作用较小,因此因认定其为从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2、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给与杨X的量刑建议为8年,经过辩护人争取,在审理阶段,公诉人在法庭上将量刑变更为5-6年,但离缓刑仍旧差距较大,如何在巨大涉案金额下,为被告人争取缓刑,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3.解决方案:作为杨X的辩护律师,我在法院一审阶段才接触到这个案件,错过了审查起诉阶段最佳的认罪认罚处理方案。但我仍旧为当事人做了一下解决方案,并最终得到采纳。第一步:在开庭前,先联系公诉机关退赃10万元,公诉机关考虑其退赃情节,主动将其量刑建议修改为5-6年;第二步:对杨X进行庭前辅导,指导其如何正确面对庭审,如何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如何以事实来反驳对其指控,比如杨X有大半年时间都在怀孕待产以及哺乳,没有全程参与犯罪等。第三步:提供证据,考虑现实博取同情,通过杨X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杨X公婆身体状况、杨X自身疾病,以及检举材料等,让法官考虑现实状况,孩子无人抚养的问题,博得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同情。第四步:辩护人多次找法官及公诉人谈话,向其表示被告人自愿向亲朋好友借款用于全额退赃,以及希望争取缓刑的强烈意愿。
三、案件结果概述
法庭审理持续了一天半,在辩护人的努力下,公诉人率先松口,表示对辩护人提出的缓刑建议不予反驳,如法官判决缓刑,也不抗诉。法官虽在庭审中未表态,但在判决前两天,法官及人民陪审员在讨论后,最终接受了辩护人提出的退赃建议,扣除其他被告人退赃的部分,再退35万余元,并缴纳罚金6万元。案件最后判处杨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6万元。杨X扣押在案的车辆予以返还。
四、点评
团队形式的诈骗案件通常存在人员多、证据多、环节多、案件审查难度大的特点。这类案件往往会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进行认罪认罚,在庭审中对涉案金额和犯罪事实往往大部分签署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都已经认可,而对主要犯罪人员而言,其实际犯罪所得和获利可能没有涉案金额那么大,因此对其量刑建议其往往难以接受。在本案中,被告人从量刑建议8年,到最后判三缓五,其实也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本着以人为本、宽严相济,注重方式方法,兼顾情理与法理,尤其是考虑到被告人家庭情况,以及诸多被害人希望得到退赃的强烈意愿,给予了被告人一个“赎罪”的机会。该案件后续中,辩护人看到被害人收到了公安机关退赃的款项,并给予高度好评,此事也上了本地的新闻,具有良好社会效果和典型意义。
浙江XX
胡XX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