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网络直播领域重点整治的涉黄刑事犯罪,委托人搭建私密视频聊天平台,招募、管理女主播组织淫秽表演,以用户充值、刷取虚拟礼物提成方式获利。涉案平台营业金额 175 万余元,委托人获利 14 万余元,在共同犯罪中负责平台搭建、主播管理、资金结算等核心工作,系主犯,面临较重刑事处罚。
二、办案经过
李X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阅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包括平台后台数据、支付流水、充值记录、主播管理记录、聊天记录、电子数据及同案犯供述等,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获利构成及量刑情节。针对当事人主犯身份的不利情形,律师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将辩护重点放在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上,固定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提前预缴罚金等从宽情节。在此基础上形成系统、专业的书面辩护意见,当庭发表完整辩护观点,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请求法院充分考量当事人悔罪表现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充分采纳全部辩护意见,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同地区同类案件其他嫌疑人被认定情节严重判处3年以上刑期的情况下,争取到1年刑期。
四、律师价值
李X律师针对主犯身份充分挖掘从宽情节,在重罪定性下实现有效轻判,精准平衡罪责刑关系,全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推动案件高效公正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刑罚对当事人的不利影响,在同地区同类案件其他嫌疑人被认定情节严重判处3年以上刑期的情况下,争取到1年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