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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37天内成功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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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李鹤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与高效的审前辩护,成功促使检察机关不批捕,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避免当事人被羁押,最大限度维护其人身自由与职业发展空间,为案件后续轻缓处理奠定关键基础,展现出高水平的刑事辩护能力。

案件详情

案件简介

委托人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面临被羁押、提起公诉及刑事处罚的风险,职业发展与个人声誉均受到严重威胁。李X律师介入后,围绕逮捕必要性与案件定性开展辩护,全力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办案经过

李X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阅案件材料,核实涉案行为、侵权程度、违法所得及主观认知;重点论证委托人涉案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无继续犯罪风险,不符合逮捕条件;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结合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等情节,强烈建议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为取保候审;多次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沟通,持续推动办案机关采纳辩护观点。

案件结果

在李X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主岭市公安局对委托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明确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对委托人取保候审。委托人无需继续羁押,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后续处理,为后续从轻、不起诉处理创造有利条件。

律师价值

李X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与高效的审前辩护,成功促使检察机关不批捕,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避免当事人被羁押,最大限度维护其人身自由与职业发展空间,为案件后续轻缓处理奠定关键基础,展现出高水平的刑事辩护能力。

  • 1970-01-01
  • 被告
  •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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