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位:万元)
审理法院:未公开(隐私保护)
裁判日期:2025年(判决生效)
当事人:
被告:曾X(委托人,提供银行卡转移资金)
代理律师:张律师(曾X辩护人)
关键事实:
曾X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犯罪所得203万元,关联49名被害人被诈骗62万元;
个人获利1.57万元,案发后全额退赃。
辩护核心主张
从犯地位:受他人指使提供银行卡,未参与核心操作;
量刑情节: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主观恶性小;
缓刑可行性:社会危害性可控,符合缓刑条件。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定罪量刑: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财产处置:罚金2000元,退缴赃款15700元没收;
免于实刑:成功避免羁押。
代理律师总结
本案通过三重策略实现有效辩护:
精准定性:锁定“从犯”身份,切割主犯责任;
情节优化:以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换取量刑协商空间;
缓刑论证:结合无前科、退赃表现,论证无再犯风险。
关键突破:在涉案金额超200万元的重罪指控下,为委托人争取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