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案由: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
审理法院:未公开(隐私保护)
裁判日期:2025年(判决生效)
当事人:
被告:陈X(委托人,境外诈骗团伙成员)
代理律师:张律师(辩护人)
关键事实:
陈X被诱骗至缅北诈骗园区,参与电信诈骗7个月;
法院认定其诈骗行为符合“其他严重情节”(境外窝点累计超30日),偷渡行为证据确凿。
辩护核心主张
罪名异议:提出“诈骗对象为境外居民不构罪”(基于从旧兼从轻原则),未被采纳但推动法律争议审查;
从犯地位:强调受诱骗加入、服从指挥、未主导犯罪;
量刑情节:认罪认罚、初犯、部分行动受限(支付赎金、尝试求助警方)。
案件结果: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
罪名成立:维持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认定;
从犯认定:减轻处罚,量刑大幅低于法定最低刑(诈骗罪“情节严重”法定刑3-10年);
刑期结果:
诈骗罪:1年7个月
偷越国(边)境罪:6个月
合并执行:1年10个月(扣除羁押2日);
罚金:合计1.3万元。
代理律师总结:本案通过三重策略实现有效辩护:
法律定性突破:以“跨境诈骗对象争议”引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严格审查;
从犯证据固化:举证陈X被诱骗加入、受限沟通(仅能微信联系)、业绩垫底被体罚等事实,夯实次要作用;
认罪认罚联动:结合退赃意愿(支付赎金记录)换取量刑协商空间。
关键成果:在检察院当庭加刑背景下(建议刑期从1年5个月升至1年10个月),仍为委托人争取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