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无效转化为借贷纠纷案——文罗丹律师代理原告追回欠款
案件简介
本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文罗丹律师代理原告张XX。案件源于原、被告双方在2025年5月至6月期间存在的铂金买卖关系。后因被告拖欠货物,双方于2025年10月22日通过微信协商一致,将拖欠的铂金货款折算为人民币192,500元,并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然而,被告在协议达成后未支付任何款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文罗丹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文罗丹律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原告最初基于买卖关系提起诉讼,但因标的物为铂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应属无效。因此,如何在此法律障碍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成为案件难点。
文罗丹律师制定了明确的诉讼策略:主张双方后期的微信结算协议已将原有的无效买卖合同关系,转化为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为此,律师重点组织并提交了能够完整反映交易、协商及债务确认全过程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以证明借贷合意的达成与借款金额的确定。
庭审中,文罗丹律师围绕“合同转化”这一核心观点进行了充分阐述,指出尽管基础买卖合同无效,但双方事后就债务金额达成的新协议,构成了独立的借贷关系,被告依法负有返还义务。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基本采纳了代理律师关于债务事实的主张,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判决认为,个人买卖铂金的行为无效,即使转化为借贷关系亦属无效,双方均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全部欠款192,5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计算)。
对于原告主张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诉求,法院未予支持。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由原、被告按责任比例分担。本判决生效后,被告若未按期履行,将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