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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梳理工程款债权证据,高效推进诉讼程序,在法院主持下促成双方快速达成调解,锁定 35 万余元工程款及利息支付方案,以专业能力缩短维权周期,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原告为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某某、俞X(北京XX律师);被告为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某某(该公司员工)。
原、被告于 2023 年 7 月 1 日签订《劳务分包内部班组承包协议(木工)》,约定原告承包被告相关土建劳务工程木工班组劳务工作。原告依约完工后,双方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结算确认总金额为 419562.36 元,被告仅支付 6 万元,尚欠 359562.36 元未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办案经过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1 日立案受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结果

法院确认双方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出具民事调解书:
  1. 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 359562.36 元,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前支付完毕;
  2. 若被告未按期付款,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 2025 年 10 月 1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3. 案件受理费 6693.44 元,减半收取 3346.72 元由被告负担,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前支付原告,剩余费用法院退回原告;保全费 2345 元由原告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1970-01-01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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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雯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学硕士,拥有保险经纪人、交易并购师证书,硕士毕业后即供职于国内某知名诉讼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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