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8日,在河北省廊涿线固安县南马村南。方X驾驶小型轿车,沿廊涿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固安县南马村南时,与前方由西向东靠路边行驶杨X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X受伤,杨X车辆损坏。
经认定,方X全责,杨X无责。
杨X被送往医院就医,经诊断:创伤性脾破裂,休克,肺挫伤,肋骨骨折,胸腔积液,多处损伤等,2023年6月18日行剖腹探查术+脾切除术手术。
案件分析
本案发生时,杨XX已经超过70周岁,但是仍有收入,因伤者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争取误工费难上加难,误工费将是本案争议焦点;
此外,杨X配偶亦超过70周岁,但是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欲在本案中主张配偶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而伤者本身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具有抚养能力有待举证证明,以及配偶之间是否具有扶养义务,配偶是否属于被扶养人,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成为了本案的另一重要争议焦点。
李X主任尽职尽责凭借专业能力指导当事人完善诉讼条件,也在诉讼过程中注重细节据理力争,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律师在用心办案的执业态度。
处理结果
1、中国某公司北京分公司赔偿杨X伤残赔偿金264672.45元,医疗费31965.6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900元,误工费8000元,营养费4500元,护理费13500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53210.83元,以上共计399257.89元;
2、被告方X赔偿杨X鉴定费4400元;
3、驳回杨X的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