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贷出借被判合同无效,律师精准维权追回54.9万元本息
案情内容
原告黄XX与被告马X某原系同事关系,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其使用。原告出于信任,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于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款,被告均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还款。
因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委托我代理维权。接受委托后,我全面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考虑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我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我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原告实际出借金额、被告欠款数额,并协助原告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本案涉及套贷合同效力认定、大额资金往来核对、缺席审判证据把控等难点,我凭借专业能力规避法律风险、固定核心事实,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全部欠款,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