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衣超律师 在线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2065
    服务人数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通过主张合同约定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最终促使法院全额支持该部分请求,帮助A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11.921万元(本金105万元+费用6.921万元),并获得合法利息赔偿。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1. 基本案情

原告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被告甲、乙(二人系夫妻关系)于2022年7月12日签订两份《借款合

同》,约定甲、乙共同向XX公司借款共计105万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自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10月31日

),逾期还款需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XX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

合同签订后,XX公司通过第三方业主直接向甲、乙支付了全部借款,甲、乙出具收条确认收款。借款到期后,甲

、乙未按约还款,XX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山东XX衣超律师提起诉讼。

2. 争议焦点

被告抗辩理由:

主张已通过交付一辆捷豹轿车抵顶19万元借款,但未提供书面抵账协议或原告接收车辆的证据;

认为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逾期利息过高,请求法院调减。

原告核心诉求:

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5万元及逾期利息;

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6.8万元、保全保险费1210元及诉讼费用。


二、案件总结

1. 法院裁判结果

龙口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23)鲁0681民初****号判决:

判决一:甲、乙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XX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5万元及逾期利息(以105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

1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判决二:甲、乙向XX公司支付律师费6.8万元、保全保险费1210元,合计6.921万元;

诉讼费用: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7125元(减半收取)均由甲、乙承担。


2. 裁判核心依据

借贷关系成立:借款合同及收条可证明双方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事实,被告对借款金额无异议;

抵账抗辩不成立:被告仅提供车辆行驶证照片,无法证明以车抵账的事实,原告亦不予认可,法院未采信该抗辩

逾期利息调整: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息(年化18.25%)超过法律规定上限,法院依法调减为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

费用承担: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原告已提供律师费发票、保险单等证据,法院

予以支持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衣超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衣超律师
5.0分服务:2065人执业:9年
衣超律师
13706201****0390 执业认证
  •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26楼
衣超律师现为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十年法律从业经验,执业领域涵盖公司法与合规、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房地产...
  • 158 6560 9766
  • 1586560976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