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原告系XX经营类个体工商户,与三名自然人被告、一家区块链科技公司签订书面借款文件,约定三名自然人因关联企业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区块链公司为案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告依约足额交付借款后,三名自然人未按约还本付息,区块链公司亦未履行担保义务。原告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三名自然人偿还借款本息,并要求区块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中,三名自然人抗辩案涉款项为投资款而非借款,主张无需返还;区块链公司则以担保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债权人未尽审慎义务为由,主张担保无效。
办案经过
1. 证据梳理与固定:代理律师接收委托后,全面整理银行转账凭证、书面借款备忘录等核心证据,明确款项交付事实、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及担保约定,固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关键依据。
2. 法律关系定性抗辩:针对被告提出的 “投资款” 抗辩,律师结合备忘录中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利率与期限约定、原股权转让协议已作废等事实,向法庭清晰论证案涉款项性质为借款,而非投资款。
3. 担保责任法律论证:就区块链公司担保效力问题,律师依据《公司法》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梳理债权人审慎义务与公司内部决议的法律边界,阐述担保无效情形下担保人的过错赔偿责任。
4. 庭审质证与辩论:代理律师全程参与庭审,针对被告证据与观点逐一质证反驳,紧扣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明确借款人的还款责任、担保人的赔偿责任,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5. 缺席程序应对:针对一名自然人被告经公告传唤未到庭的情况,依法配合法院完成缺席审理程序,保障案件顺利推进。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代理律师核心意见,认定原告与三名自然人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判决:
1. 三名自然人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571 万余元;
2. 区块链科技公司对上述债务中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3. 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三名自然人共同负担,区块链科技公司分担相应费用。
本案最终以原告胜诉结案,有效追回借款本息,实现委托人诉讼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