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系未成年精神疾病患者的父母,患者因精神分裂症在某综合性医院精神心理病区接受封闭式全托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患者出现咳嗽、发热、心率持续异常升高等严重躯体症状,医院医护人员未予高度重视,仅简单对症处理,未开展心电图、胸透等必要专科检查,也未组织会诊、升级诊疗与护理措施,最终患者因双肺化脓性炎症、肺出血、肺水肿引发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委托人认为医院存在严重诊疗、护理过错,且病历资料存在缺失、不完整情形,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柳XX律师代理本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二、办案经过
1.
证据固定与事实梳理接受委托后,柳XX律师第一时间协助委托人封存患者全部住院病历,核对病历原件与复印件差异,固定病历缺失、记录不完整等关键事实;同步调取尸检报告、诊疗缴费凭证、亲属交通住宿票据、户籍与居住证明等全部证据,梳理患者从入院到死亡的诊疗全流程,明确医院未尽诊疗、护理义务的核心过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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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专业鉴定推进针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死亡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柳XX律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全程参与鉴定材料质证、鉴定机构选定、鉴定过程沟通,确保鉴定意见客观反映医院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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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庭审质证与辩论庭审中,柳XX律师围绕封闭式住院下医院更高注意义务、患者心率与体温异常时未履行必要检查诊疗义务、鉴定意见合法有效应作为定案依据三大核心要点展开质证与辩论,反驳医院主张的 “鉴定意见不客观”“患者特殊体质免责” 等抗辩理由,明确医院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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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损失核算与主张结合患者城镇户籍、委托人城镇居住事实、丧葬事宜实际支出等,精准核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依法提出合理赔偿主张。
8.
三、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柳XX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80% 主要赔偿责任,判决医院向委托人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 80 余万元。
医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医院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全面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