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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田小馨律师 在线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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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8,177.61 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4,839.9 元,劳动者全部核心诉求得到支持。

案件详情

一、案件简介

劳动者入职XX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被单位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无故辞退,拒绝支付任何补偿。劳动者委托田小馨律师代理仲裁。

二、办案经过

田小馨律师梳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沟通记录、辞退通知等证据,论证劳动关系真实存在;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的 “试用期拒签合同”“业绩不达标可辞退” 等无证据抗辩,明确指出单位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依法主张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赔偿金。

三、案件结果

仲裁委支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8,177.61 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4,839.9 元,劳动者全部核心诉求得到支持。

四、律师价值

田小馨律师立足劳动者弱势地位,以专业法律判断与严谨证据规则,戳破用人单位违法抗辩,为短期入职劳动者争取全部法定权益,办案高效、立场坚定、结果稳妥。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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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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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馨律师,中共党员,劳动关系协调师、温州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团律师、瓯越调解中心调解员、四级律师。系浙江浙南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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