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约定无需付抚养费,对方反悔再起诉!律师硬核调查,原告被迫撤诉
判决结果
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我方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抚养费,无诉讼费、无法律责任。
案情内容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后抚养费反悔纠纷。我方当事人与对方此前已通过调解方式离婚,双方在离婚时自愿、明确约定:我方当事人财产均给对方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但时隔不久,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突然以“收入降低、身体不适”为由,违背离婚协议约定,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行要求我方当事人支付抚养费,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困扰与压力。当事人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立即委托我代理应诉。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离婚调解协议、抚养费约定记录、双方沟通记录,牢牢抓住“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诚信履行”这一核心。针对原告提出的“工资变低、身体不好”理由,我当庭明确提出:该理由缺乏证据支撑,必须依法调查原告真实收入情况、健康状况、实际负担能力,拒绝任何无依据的滥诉。
在诉讼过程中,我始终坚持法律原则,向法庭清晰陈述:双方离婚协议系自愿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原告仅凭口头主张就推翻书面约定,于法无据。同时我明确向对方释放法律立场:法庭将依法核查真实财产与健康情况,虚假陈述将承担不利后果,形成有力法律威慑。
面对我严谨的抗辩、扎实的证据以及坚决要求调查的态度,原告意识到其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继续诉讼必将败诉,遂于2026年3月某日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未产生任何诉讼费用。
此案从立案到对方撤诉仅两个多月,我以专业家事法律功底,坚守离婚协议效力、用调查威慑化解不合理诉求,成功为当事人保住约定权益,实现不付费、无责任、快速结案,充分展现抚养费案件实战维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