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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亮律师 在线
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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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江某的离婚纠纷诉讼代理人,全程协助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提交结婚证、财产保全裁定等关键证据,结合案情协助原告合理变更子女抚养诉讼请求,在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下,清晰阐述原告诉求及事实理由,充分维护原告离婚、财产分割的合法权益,助力法院高效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

案件详情

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依法分割财产并确定子女抚养

审理法院: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江X与被告刘X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江X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二人于
2013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婚后因生活琐事频繁产生矛盾,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起诉要求离婚、由自己抚养两名女儿并由被告支付抚养费,同时分割保全冻结的被告名下夫妻共同财产
10889.95 元中的 5000 元,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主张双方各抚养一名女儿,抚养费各自承担。

办案经过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财产保全裁定书等相关证据,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针对案件情况协助原告合理变更子女抚养相关诉讼请求,充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准许原告江X与被告刘X离婚;大女儿由原告抚养,小女儿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保全冻结的被告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资金共计 10889.95 元中的 5000 元归原告所有;案件受理费及保全申请费由原告负担。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感情不和且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被告认可原告变更后的子女抚养请求,法院予以确认。案涉冻结资金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要求分割 5000 元的诉请合法,应予支持。


  • 2025-04-01
  •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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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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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开发区长安路3号
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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