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和平解除婚姻关系
审理法院: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张X与被告王X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原告张X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二人于
2019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共同生活中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且已分居两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事宜已私下达成初步协议,原告遂起诉要求离婚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均予认可。
2019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共同生活中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且已分居两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事宜已私下达成初步协议,原告遂起诉要求离婚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均予认可。
办案经过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诉讼请求,积极与被告沟通确认离婚及子女抚养的合意,同时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在法院主持下,推动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及探视权等事宜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准许原告张X与被告王X离婚;两名女儿均由被告王X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承担,原告张X依法享有孩子的探视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告负担。法院认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