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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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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朱红亮律师作为上诉人江某的诉讼代理人,精准梳理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理程序上的瑕疵,明确上诉请求与理由,提交欠条关键证据。二审庭审中清晰阐述上诉意见,结合法律与证据论证案件事实,在被上诉人缺席的情况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二审法院改判,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全部欠款。

案件详情

合伙合同纠纷上诉案,二审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合理诉求

审理法院: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漳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江X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X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江X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2013
年,双方达成买卖骡子的口头合伙协议,约定江X出资、陈X负责联络买卖事宜,盈亏平均分配。合伙终止清算后,陈X向江X出具欠条确认欠款 25600
元,江X起诉要求陈XX还该笔投资款,一审法院仅判决陈XX还 10600 元,江X不服,提起上诉。

办案经过

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部分支持原告诉请的判决,江X不服判决结果,委托朱红亮律师提起上诉。律师梳理一审判决存在的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审理程序不当等问题,明确上诉请求与事实理由,收集提交欠条等关键证据。二审法院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审理,被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律师到庭清晰阐述上诉意见,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论证一审判决的瑕疵,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陈X向上诉人江X返还合伙投资款 25600 元及相应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陈X负担。

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及审理程序不当的情形,双方合伙清算后陈X出具的欠条合法有效,能够证实欠款事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被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不影响案件审理与事实认定。


  • 2024-03-01
  • 上诉人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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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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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开发区长安路3号
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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