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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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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协助梳理案件事实,收集提交公证书、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配合法院调取房产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清晰阐述诉请及法律依据,充分证明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助力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成功维护原告办理房屋过户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请协助过户获法院支持

审理法院: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林X与被告赵X、陈X(夫妻关系)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林X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2014
年,林X通过中介以 40 万元价格购买二被告名下的一套房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公证,约定了付款方式及 2017 年 9 月 15
日后办理过户、原告承担过户费的条款。林XX约付清全款并入住多年,但到期后无法联系二被告,房屋过户手续迟迟未能办理,林X遂起诉要求二被告协助办理涉案房屋过户手续,审理中原告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

办案经过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答辩意见及证据。朱红亮律师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付款凭证、中介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同时配合法院调取涉案房屋的房产信息查询表,当庭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及法律依据,充分举证证明房屋买卖及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赵X、陈XX判决生效后协助原告林X将涉案房屋过户至林X名下,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林X负担。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公证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并实际入住,二被告应依合同约定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原告提交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予以采信,二被告缺席庭审的行为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支持。


  • 2024-07-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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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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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开发区长安路3号
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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