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A】花费270000元购置重型自卸货车,其中贷款156000元,2019年将车辆落户至【被告A】公司名下,双方签订《车辆落户服务合同》,约定【原告A】每年支付服务费1200元,【被告A】公司负责车辆年检、营运证办理等事宜。后【被告A】公司自2023年起无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导致【原告A】的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运营,【原告A】委托魏建明律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被告A】公司配合车辆过户,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A】系案涉车辆实际车主,【被告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A】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车辆落户服务合同》,【被告A】公司配合【原告A】将案涉车辆转移登记至【原告A】名下,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A】公司负担。
律师价值
1. 核心事实举证与认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车辆购买凭证(保修卡、付款记录)、银行贷款还款凭证、《车辆落户服务合同》、车辆登记信息、被告公司无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证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原告A】的实际车主身份,以及【被告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事实,为法院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提供关键依据。
2. 合同解除的法律论证:精准援引《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法定解除的规定,针对被告公司长期无法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营,合同核心义务无法履行的事实,向法院清晰阐述“被告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法律观点,确保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3. 缺席诉讼的程序把控:针对【被告A】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的情况,律师严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向法院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并进行书面及口头陈述,确保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能够清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避免因被告缺席导致案件审理拖延,快速促成法院作出判决。
4. 实现委托人核心诉求:律师始终围绕委托人的核心诉求——“解除合同、办理车辆过户”展开诉讼工作,无任何多余诉求,精准聚焦案件核心,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委托人的全部核心诉求,判令被告配合车辆过户,帮助委托人解除无效合同,恢复车辆的正常运营权利,挽回了因被告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