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被告人因长期独自照料身患重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父亲,叠加个人债务压力,产生绝望情绪,持刀杀害被害人后意图自杀。作案后,被告人明知亲属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同时取得被害人其他近亲属的书面谅解。姜爱辉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围绕自首、亲属谅解、家庭特殊困境、主观恶性等角度开展罪轻辩护,最终实现从轻处罚的辩护效果。
二、办案经过
1、紧急介入,会见与证据固定
接受委托后,姜爱辉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全面了解作案动机、案发过程、到案经过及家庭情况,同步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包括现场勘验笔录、物证、鉴定意见、证人证言、DNA 鉴定、尸检报告等,完整还原案件事实。
2、梳理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
(1)自首情节:被告人明知亲属报警而未逃离,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稳定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成立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亲属谅解:被告人已取得祖母等近亲属的书面谅解,亲属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
(3)特殊起因:被告人长期独自照料重病卧床的父亲,无虐待行为,因生活压力与经济负担产生极端想法,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对较低。
(4)认罪悔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态度明确。
3、庭审精准辩护,发表完整意见
庭审中,姜爱辉律师对指控罪名不持异议,重点就量刑部分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充分考量自首、亲属谅解、家庭困境、认罪悔罪等情节,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3、提交书面材料,积极沟通协调
庭后,律师向法庭提交正式书面辩护词及谅解书等证据材料,持续与审判机关沟通量刑意见,推动法院采纳全部从宽情节。
三、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审理后,完全采纳姜爱辉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确认自首、亲属谅解、认罪悔罪、家庭特殊情况等从宽处罚情节,最终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