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委托人系女方,与男方通过网络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双方婚前了解不足、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矛盾频发,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委托人遂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解除婚姻关系、由己方直接抚养婚生子并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同时对夫妻共同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依法分割。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陈竞静律师第一时间与委托人深入沟通,全面梳理婚姻存续期间感情状况、子女抚养现状、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债务情况,精准提炼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结合委托人意愿,陈竞静律师确定 “以调解为优先、高效化解纠纷” 的办案思路,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承办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围绕子女抚养安排、抚养费标准、探视权履行、房产归属与贷款承担、车辆分割、财产补偿款等核心事项,多次协商调整方案,平衡双方合法权益。
办案中,陈竞静律师始终以委托人利益为核心,兼顾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推动双方理性协商,避免矛盾激化,助力案件进入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核心内容如下:
1. 准予委托人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
2. 婚生子由委托人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至子女年满 18 周岁,同时明确男方探视时间与方式;
3. 涉案共同房产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自行偿还,贷款结清后委托人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4. 涉案机动车分别归男方、委托人各自所有;
5. 男方向委托人支付房屋折价补偿及相关费用合计 18 万元,按约定分期支付;
6. 双方名下各自存款、社保、公积金、网络支付账户及理财、基金等财产归各自所有;
7. 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
本案以调解方式快速结案,最大限度降低离婚纠纷对委托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影响,实现委托人解除婚姻、抚养子女、合理分割财产的核心诉求,案件办理效果获委托人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