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原告A】(监护人)与【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艺术培训合同,为【原告B】(未成年人)购买形体礼仪、舞蹈、播音主持课程,总课次八十次,费用两万余元,原告当日足额支付全部费用。【原告B】完成部分课次后,【被告A】于2022年11月起停止全部教学活动,关闭门店,不再提供任何培训服务,亦不退还剩余四十一课次对应的课程费用一万余元。原告了解到【被告A】系【被告B】(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法律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原告多次要求二被告退款均被拒绝,无奈之下委托律师将分公司与总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退还剩余课时费一万余元,并支付逾期退款利息,承担诉讼费、公告费等全部费用。庭审中二被告均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案件总结
代理律师重点论述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责任承担关系,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主张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总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全部意见,认定【被告A】构成违约,应退还剩余课时费并支付利息,【被告B】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最终判决分公司十日内退还原告费用及利息,总公司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成功突破分公司无钱可退的困境,由总公司兜底负责,大幅提高回款可能性。
律师价值
1.主体责任穿透式追责:精准适用法律规定,将总公司纳入被告范围,破解分公司倒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维权难题。
2.分公司+总公司双重保障:构建分公司直接担责、总公司补充清偿的责任体系,给原告回款提供双重保障,显著提升执行成功率。
3.剩余课时核算精准:按照合同约定公平计算剩余课次对应费用,金额合理、依据充分,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4.利息损失一并追回:主张并获得法院支持资金占用利息,弥补原告长期无法使用课程、资金被占用的损失。
5.批量案件统一处理:同类案件采用标准化证据、统一代理思路,多案同步推进,高效实现批量胜诉。
6.民生维权切实落地:聚焦普通家庭教育培训消费纠纷,用专业法律手段帮助家长挽回损失,彰显法律服务的民生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