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胜诉案例:高龄伤者获高额保险赔偿
案件详情
原告 A 因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损失。交警认定原告 A 与肇事方负事故同等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 A 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原告 A 委托李玉博律师提起诉讼,主张在交强险外按 **70%** 比例获赔。
被告 A 某保险公司以原告 A 超退休年龄、不支持误工费、外购药费用不合理、护理费标准过高等为由提出抗辩,仅同意按 **50%** 比例赔付。代理律师围绕伤残等级、损失合理性、责任比例、保险赔付规则等核心要点,提交完整证据链并发表专业代理意见。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 A 因事故产生合理损失共计四十余万元,采纳律师主张,判决:
被告 A 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
超出交强险部分按 **70%** 比例在商业三者险内赔付;
支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核心诉求;
扣除已垫付费用后,被告 A 某保险公司仍需赔偿三十余万元。
本案实现高龄伤者全项损失支持、责任比例最大化、保险足额赔付的理想结果。
律师价值
责任比例最大化争取:在同等责任下,成功将机动车一方赔偿比例从 50% 提升至 70%,显著提高赔偿金额。
高龄误工成功支持:突破 “超退休年龄无误工费” 的常规抗辩,依法支持务农伤者误工损失。
损失项目全面认定:逐项夯实医疗费、外购药、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证据,实现核心损失全覆盖。
保险理赔高效落地:打通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赔付流程,确保伤者快速、足额拿到赔偿款,为交通事故伤残维权提供标杆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