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将自有网约运营车辆以以租代购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月租金标准及违约责任。承租人初期依约支付租金,后长期拖欠租金,且未按约定处理车辆违章、保险及年审事宜,经委托人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委托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合同、返还车辆并支付欠付租金及后续车辆使用费。
二、办案经过
1. 案件接洽与证据梳理:接受委托人委托后,全面核实案件事实,梳理《汽车以租代购合同》、车辆交付凭证、租金支付记录、微信催款记录、车辆违章信息等核心证据,固定承租人违约事实。
2. 诉讼方案制定:结合合同约定与《民法典》相关规定,确定以 “承租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不履行” 为核心理由,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车辆,并分段主张欠付租金及车辆实际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3. 立案与庭审推进:代理委托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完成立案手续。庭审中,举证证明承租人欠租、违约等事实,明确阐述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与租金、使用费计算标准。
4. 缺席审理应对:承租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等诉讼权利,律师依法完成全部庭审程序,充分维护委托人权益。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1. 解除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汽车以租代购合同》;
2. 承租人限期向委托人返还涉案车辆;
3. 承租人限期支付委托人截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的欠付租金,并按合同约定月租金标准,支付自 2025 年 8 月 14 日起至车辆实际返还之日止的车辆使用费;
4. 案件诉讼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本案最终实现委托人解除合同、收回车辆、追回欠付租金的核心诉求,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