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胜诉案例:发包人成功免责,不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
案件详情
原告 A、原告 B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材料买卖运输合同纠纷,将被告 A、被告 B、被告 C、被告 D(我方委托人)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共同支付工程款、材料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共计百余万元,并主张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被告 D(某化工企业,我方委托人)委托莫川川律师应诉。律师围绕合同相对性、多层分包关系、发包人责任边界展开抗辩,主张被告 D 与原告无合同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应承担付款责任的主体,请求法院驳回对被告 D 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定:
- 本案系多层分包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 A、原告 B 与被告 D 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 原告不符合 “实际施工人” 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法定条件,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 被告 D 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不应对案涉工程款承担支付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对被告 D 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 D 不承担任何付款、赔偿及诉讼费用责任。
律师价值
- 发包人责任精准切割:严格依据合同相对性及建工司法解释,清晰界定发包人责任边界,实现完全免责。
- 复杂案件高效抗辩:在多方主体、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建工案件中,精准抓住核心焦点,庭审抗辩直击要害。
- 企业风险全面隔离:成功为项目发包人排除巨额工程款连带支付风险,避免企业资产被牵连执行。
- 建工纠纷标杆范例:为发包人、总包方、分包方责任划分提供典型思路,专业守护企业商事安全。
